为进一步引导全体师生树立文明观念,促进文明行为养成,五年制教学部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《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。
五年制教学部党支部书记李会凯对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和《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全文进行了逐条领学、解读,并对全体教师提出具体要求:一是要树立文明观念,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,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。二是要以身作则,树典范,当标杆,自觉遵守《条例》,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、引领者。三是要积极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,带头践行文明行为,带头维护公共秩序、文明出行、保护环境,积极参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,共同维护文明城市形象。
4月13日学习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4月13日学习《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4月17日开展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和《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主题班会
本次专题宣传学习教育活动,我部将“两个条例”的学习内容纳入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、全体教职工专题学习、主题班会等活动中,内容充实,形式多样,主题突出,广泛宣传《条例》,不断提高知晓率。党员干部要争做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表率,做到带头遵守、带头践行。全体教师要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纳入日常工作,强化文明行为日常管理,实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我部以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《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实施为契机,向全体教师发出倡议书,号召广大教师践行文明条例,争做文明市民。